肃州区委编办“三项措施”推动《中共甘肃省委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试行)》贯彻落实

【来源: | 发布日期:2021-11-25 】 【选择字号:

  《中共甘肃省委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是我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推进机构编制工作法定化的重要举措和制度成果。为认真学习宣传、全面落实《规定》,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肃州区委编办采取三项举措推动《规定》的落实。

一是迅速开展学习宣传,浓厚学习氛围。及时向区委编委领导汇报,提请在区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区委编委会等区级会议上进行了传达学习,并印发了《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共甘肃省委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试行)>的意见》,要求乡镇、街道、部门将学习宣传《规定》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学习培训,做到充分认识《规定》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规定》的精神实质和重点内容,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规定》做好机构编制工作的能力水平。

二是全面清理配套制度,促进贯彻执行。以《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条例》和《规定》为依据,围绕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等环节及“三定”规定的制定和修改、机构编制事项审核、领导职数、监督检查等问题,重点着眼于机构职能、机构设置、编制管理、领导职数核定等事项,全面清理已出台的政策规定,跟进做好制度的“立、改、废、释”,确保机构编制工作的各个环节都有规可依,不断提升机构编制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定化水平。

三是跟进指导和监督检查,推动落地见效。强化对部门、乡镇、街道做好《规定》的政策解疑和跟踪指导,对申请机构编制事项的程序和申请内容、主体、格式等进行了规范,对相关名词概念进行讲解,强调纪律要求和注意事项,帮助部门、乡镇、街道准确把握工作要求、规范机构编制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加强与组织人社财政部门的协调联动,联合贯彻执行《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机构编制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提升制度的权威性和执行力。

编办概况

编委领导

主   任: 何正军
副主任: 王永宏  张剑雨  
委   员: 白建勇  王新  
陈军  茹新文  

编办领导

主   任: 王新
副主任: 王万红  武利华  

登记管理局领导:

局   长:
副局长:

编委督查室领导:

主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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