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重挖掘创新 盘活编制资源 保障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近年来,肃州区坚持实施“教育强区”战略,在盘活用好编制资源、服务基础教育事业上强保障、夯基础、谋创新,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有效提升编制资源使用效益,为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一、坚持高站位对标,体制改革向教育事业聚焦
坚持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积极探索基础教育管理体制和办学模式改革,把握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破除制约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一是探索实行“区管校聘”改革。认真学习借鉴哈尔滨东湖路学校“三权下放”的成功经验,探索推进肃州区“区管校聘”管理改革,出台《肃州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区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方案(试行)》《肃州区挖掘潜力用足用活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资源若干措施》等一系列文件,精准赋权教育部门,由教育部门统筹调配全区教职工资源,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办理调动手续,定期报同级编制、人社部门备案,极大促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二是创新“集团化办学”模式。坚持“因地制宜、综合推进、优质共享、提质增效”,以紧密型教育集团、名校领办和举办分校、城乡结对互助等方式,将城乡26所小学、14所中学、92所公办民办幼儿园,挂牌成立联合共建型初中教育集团5个、紧密一体型教育集团10个、示范带动型幼教集团10个,并将教育集团内设机构与各牵头校内设机构按一套机构管理运行,各成员学校加挂教育集团分校(分园)牌子,以规范机构编制设置,最大程度实现学校间的理念共享、资源共享,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三是全面推行公办幼儿园“备案制”制度。着眼于打破幼儿园刚性需求与幼儿园机构编制刚性约束之间的矛盾,研究制定《肃州区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备案制试点工作方案》《肃州区公办幼儿园教职工备案制管理实施细则》,深入分析现有幼儿园数量、各学段幼儿园班级数、在园幼儿总数,按照“员额总量=编制内教师+备案制教师+编外聘用教师”的方式,将全区所有公办幼儿园全部纳入机构编制备案制管理范围,有效化解了公办幼儿园无编进人的突出矛盾。
二、坚持高效益配置,编制资源向教育事业倾斜
坚持多元供给优先教育保障,在总量控制前提下挖潜创新,想方设法保障教育重点领域用编需求。一是优先保障编制总量。将有限的编制资源优先用于保障中小学教师用编需求,在事业编制基数只减不增的背景下,全力支持保障2822名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达标,全区事业编制核定的中小学教师编制占比最大,并在此基础上将240名编制作为周转编制下达区教育局,实行“专编专用”,由教育局统筹调剂,重点保障支持中小学校教师编制需求,有效缓解了教师编制不足的突出问题。二是优先保障用编计划。重点保障、足额安排中小学用编,在全区教职工编制限额内,综合考虑师生比和教职工退休人数、在校学生数、实际需求等情况,统筹当年教师退休后空出的编制,优先满足教育领域急需人才和空编使用计划,对于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不受年度用编计划限制,可随时追加用编计划,对符合条件的随时办理进编手续。去年以来,通过校园招聘、高层次人才引进等途径补充优秀教师59名,进一步促进教师队伍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三是优先保障均衡发展。全面推行“区管校聘”改革、“集团化办学”模式等教育制度改革,制定印发《肃州区挖掘潜力用足用活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资源若干措施》,通过集团内部、学校之间教师轮岗交流,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均衡分布,逐步解决“择校热”问题。去年以来,城乡校之间教职工交流轮岗372名,14名落聘人员经安排过渡性岗位聘任上岗,教师交流轮岗率达到了11.6%,真正使教师由“学校人”转为“系统人”“集团人”,充分释放教育发展活力。
三、坚持高标准落实,规范管理向教育事业发力
严格落实中央编办、教育部等四部委文件精神,针对教育领域存在的编制管理突出问题,及时定标准、严程序、强督查,让编制资源真正用在“刀刃”上。一是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着眼于优化学校机构功能,科学配置机构编制资源,对学校职责配置、组织架构等进行有效规范,明确职责边界,从严控制学校内设机构,并强调教师考核要突出以工作量为主的刚性考核要素,科学衡量教师工作业绩,指导教育部门完善教师工作量意见,促进学校管理和绩效考核的规范化。二是严禁挤占挪用教师编制。足额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明确中小学校教职工编制“专项管理、专编专用”的纪律红线,通过实名制管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等方式,每年确定1-2所学校开展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严禁出现截留、挤占、挪用中小学校教职工编制行为,确保中小学校教职工编制使用规范合理。三是严肃机构编制核查。加强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的协同配合,以开展机构编制核查为契机,“吃空饷”、违规借用、在民办学校代课等在编不在岗等问题得到严格控制。同时,通过部门联控,确保了用编审核、人员调配、进编办理、工资审核、经费核拨等手续环环相扣、互为制约,以实际行动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