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州区在严控机构编制上落实三个更加严格

【来源: | 发布日期:2014-04-30 】 【选择字号:

为落实机构编制“只减不增”和“零增长”的要求,肃州区认真落实“三个更加严格”,严控机构编制。

一、实行“三不准”,更加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增长。认真贯彻上级要求,在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管理上明确提出“三不准”,即:除中央、省、市有规定涉及重大民生保障、社会安全稳定和公共服务等重点机构编制事项外,各部门(单位)一律不准新增机构,不准新增编制,不准新聘工勤人员,从源头上保证机构编制只减不增。

二、保证合理空编率,更加严格编制使用审核。规定单位编制数在20名及以下的,空编率达不到10%的不允许进人;编制数在21-100名(含100名)之间的,至少预留空编3名;编制数在101及以上的,至少预留空编5名。单位进人须持编制部门核准的《编制使用通知单》 ,超编、满编、空编率不足单位一律不予控编审核,不允许进人。

三、强化督查落实,更加严格人员管理。去今两年,区编办联合纪检、监察、组织、人社、财政等相关部门,先后3次对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进行全面清查。对擅自离岗、假满未归、因病离岗(未执行退休工资)、退休不办理减编手续等违规人员,逐一按规定做出了相应处理,保证了实名制统计情况与单位人员情况的完全吻合。

 

编办概况

编委领导

主   任: 何正军
副主任: 王永宏  张剑雨  
委   员: 白建勇  王新  
陈军  茹新文  

编办领导

主   任: 王新
副主任: 王万红  武利华  

登记管理局领导:

局   长:
副局长:

编委督查室领导:

主   任:

编办介绍

职能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