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半年机构编制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3-06-04 】 【选择字号:

 

关于上半年机构编制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社区党总支、居委会,区属各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机构编制工作督查的通知》(肃机编办发〔201222号)的文件要求,肃州区编委督察室采取抽查的方式,对6个乡(镇)、2个街道办事处、 7个政府部门和9个部门所属的二级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

通过检查,大多数单位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都比较重视,能够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机构编制有关法规、政策,正确使用编制,落实“三定”规定。在机构编制核查、实名制推行、基础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等项工作中,主要领导能够认真对待,组织得力,安排扎实,全力完成。对监督检查工作也能够亲自过问,具体安排,认真准备自查材料,积极配合检查工作。但检查中也发现个别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够。个别单位对此次监督检查不够重视,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认识不够,在执行机构编制法规、政策方面存在偏差,工作无具体安排部署,影响了本部门或系统内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建设。

二是机构挂牌和人员定编定岗不够规范。个别乡镇未严格按照“三定”规定设置内设机构、制作门牌、公示干部岗位,顶岗现象比较普遍。同时,仍存在上级部门通过下发文件、批资金、上项目、搞评比等方式干预下级对口部门机构挂牌和岗位设置的问题。 

三是人员管理不够严格。个别单位存在人员超编,编制外长期聘用临时人员的情况,还有在编不在岗和长期借用人员的现象。

四是档案建立不规范。部分单位对机构编制基础资料收集整理工作不够重视,存在无单独的机构编制档案和没有按照要求对机构编制档案进行收集、分类归档等问题。

五是编制实名制管理和机构核查工作开展不到位。个别单位存在实名制信息采集表和机构核查表报送后未留底,采集信息不完整,实名制信息采集表未跟随人员的增减变化进行及时更新等问题。

六是人员变动手续办理不及时。个别单位不能按照时限要求及时办理人员进出编变动手续,特别是差额拨款、自收自支、经费定额包干等非全额拨款单位问题尤为突出,还有个别单位不通过编办审核控编,违规办理人员增减、调动手续。

上述存在的问题,要引起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一要进一步强化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机构编制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不断提高对机构编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二要不断规范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工作,严肃机构编制纪律,认真执行好“三定”规定,对上级业务部门通过各种方式干预下级部门机构编制的事宜,要主动与机构编制部门沟通衔接,妥善解决,杜绝发生擅自设立机构现象,坚决维护机构编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三是要严格执行机构编制“三个一”审批制度和“五不准”规定。严格按照程序及时到区编办办理进人或人员变动相关手续,人员变动手续须在组织部(人社局)开具调令(介绍信)后的7个工作日内(携带控编通知单)办结,并认真把好进人关,杜绝超编、违规进人现象发生。借调人员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正式借调人员手续。四要严格按照《关于认真做好机构编制管理档案资料搜集整理和实名制相关信息采集上报工作的通知》(肃机编办发[2012]17号)文件的要求,对机构编制管理资料进行收集和分类归档,并补充完善实名制信息采集表和机构编制核查表,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更新实名制信息档案。五要进一步加强有关机构编制管理政策、法规的宣传学习,并做好相关记录,不断增强各单位自觉遵守机构编制工作纪律的意识。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编办概况

编委领导

主   任: 何正军
副主任: 王永宏  张剑雨  
委   员: 白建勇  王新  
陈军  茹新文  

编办领导

主   任: 王新
副主任: 王万红  武利华  

登记管理局领导:

局   长:
副局长:

编委督查室领导:

主   任:

编办介绍

职能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