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编办扎实开展乡镇街道“三定”规定 执行整改情况和机构编制相关工作督查
区委编办扎实开展乡镇街道“三定”规定
执行整改情况和机构编制相关工作督查
为做好省委专项督查组对市县机构改革方案落实情况、“三定”规定执行情况抽查的准备工作。5月11日起,区委编办全面开展对全区各乡镇、街道“三定”规定执行整改情况和机构编制相关工作督查。
强化组织领导,确保督查计划“实”。经报请区委审批同意后,在办内召开督查部署会议,对督查事项、分组、要求等事宜作出具体安排。及时下发督查通知,明确对前期下发督办函后的自查整改情况进行重点督查,确保此次督查顺利开展。
全面分析研判,确保督查内容“全”。针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突出重点,确定督查内容。一看是否对《条例》和《办法》开展了多层次学习,是否按照《条例》和《办法》有关规定研究、申请机构编制事项;二看是否严格按照“三定”规定设置机构、挂牌、开展工作,是否按规定完成人员“定编定岗”;三看是否按规定配备执法人员,是否按事权清单履行执法职能,是否按照《实施意见》制定相关制度;四看是否健全完善机构编制相关档案资料。
注重方式方法,确保督查结果“真”。本次督查在各乡镇街道自查整改后,通过对单位自查报告开展实地核查的方式,全面、真实地反映当前我区乡镇、街道在“三定”规定落实和机构编制工作的现状。对检查中发现的好的经验与做法,及时总结与推广;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反馈,责令限期整改。
下一步,我办将探索建立情况通报、责任倒查、问责问效等方面的制度措施,不断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
(区委编办 顾建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