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州区学习贯彻《“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和《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

【来源: | 发布日期:2021-04-19 】 【选择字号:

肃州区学习贯彻《“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和《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

 

3月12日下午,肃州区召开2021年第一次编委会议,会上,区委书记何正军同志组织各编委成员认真学习了《“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

会议指出两个《办法》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在机构编制领域的重要体现,是《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重要配套法规,是推进机构编制法治建设、提升机构编制科学化规范化法定化水平的重要措施。两个《办法》规定内容精细、标准规范、条目严谨,是推进机构编制法治建设、提升机构编制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的重要措施。

会议要求,各编委成员要深入研究、认真贯彻、严格执行两个《办法》。编办作为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直接贯彻执行者,更要认真贯彻落实好《条例》和两个《办法》,并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机构编制管理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开展反复学深入学,进一步打牢理论基础,提升践行能力,提高开展机构编制工作的业务水平。

 

                       (肃州区委编办  马晓妍)

编办概况

编委领导

主   任: 何正军
副主任: 王永宏  张剑雨  
委   员: 白建勇  王新  
陈军  茹新文  

编办领导

主   任: 王新
副主任: 王万红  武利华  

登记管理局领导:

局   长:
副局长:

编委督查室领导:

主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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