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州区委编办三个“从严”进一步提升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水平
肃州区委编办三个“从严”进一步提升
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水平
机构改革工作完成后,为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的管理和维护,确保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准确完善,肃州区委编办三个“从严”进一步提升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水平,充分展现机构改革成果。
从严审核程序。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核准程序。严格按照“超编单位只出不进、满编单位先出后进、空编单位按程序进人”的要求办理人员的进出编事项,不断提高机构编制的严肃性。强化部门联审,加强同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做到审核不重不错、信息不混不漏,增强了审核的严谨性。
从严更新管理。按照机构改革后新的部门“三定”规定,及时变更实名制信息系统中的机构名称、人员编制、内设机构等信息。紧盯关键环节,堵住过程漏洞,入编前做到“三核”,即“核编制”“核材料”“核信息”,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流程可溯、有据可查。
从严事后监管。对机构改革后的撤并转及人员的新进、调出、分流等事项加强事后监管,全面掌握机构撤并转后的机构融合、运行情况及人员变动后工作效率的改善提高情况,改变了长期以来重审批轻监管的现状,进一步提升了机构编制管理水平。
(撰稿人:马晓妍)